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关于开通货车进城电子通行证办理业务的通告
为深入推进落实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,经研究决定,自2021年12月7日起,开通货车进城电子通行证办理业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货车禁行管控区域,如图:
二、每天06:00-23:00禁止货车【整备质量2000kg以下(含)轻型货车(不含自卸货车)除外】进入上述区域道路。其余时段,普通货车(易燃、易爆和危险品运输车除外)无需办理通行证即可正常通行。
三、确需在禁行时段进入上述区域的,需办理货车进城通行证,方可通行;已办理进城通行证的车辆应避开高峰时段(07:00-09:00、11:00-14:00、17:00-19:00),并按照指定时间、线路行驶。
四、货车进城通行证办理有线上、线下两种途径:
线上办理:
中型以上(含中型)货车驾驶人通过【微信】搜索【畅行宜春】公众号并关注->选取右下角【便民服务】选项->选取【重点车辆】 ->按照要求填报企业申请信息并上传照片;个人用户选取【个人用户注册】->按照要求填报个人申请信息并上传照片。线下办理:
整备质量2000kg以上轻型货车和因网络不畅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办理的中型以上(含中型)货车申请人,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北、城南中队办理。首次申领时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,换发时只需提交申请报告及货车通行证申请表,并携带旧证。线下办理时间:工作日08:30-12:00、14:30-18:00。
办理地点: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(新吴路429号)。
五、申领电子通行证需提前1-3工作日进行申请。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应与实际运输的货物一致,如不相符,则通行证无效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六、请合理规划通行路线,起始点和目的地须明确具体点位,途经道路具有连贯性,严禁恶意频繁申请多条没有途经点的道路。
对于未办理进城通行证的货车,违反奉新县城区货车禁行规定的,或已办理进城通行证的货车,未按照规定通行时段、路线通行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 2021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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